德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把握行为“应当”、“失当”和“正当”的维度

被引:4
作者
唐凯麟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湖南长沙
关键词
应当行为; 失当行为; 正当行为;
D O I
10.13904/j.cnki.1007-1539.2001.05.002
中图分类号
D648 [道德教育];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本文指出 ,社会主义道德必须是“应当”(即善 )行为的引导者和鼓舞者 ,是“正当”(即非道德性 )行为的鉴定者和保护者 ,是“失当”(即恶 )行为的鞭挞者和清除者 ;就个人而言 ,人们应当用社会主义道德来武装自己 ,保证自己行为的正当性 ,追求自己行为的应当性 ,避免自己行为的失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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