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地理标志保护的两大制度模式及国际发展

被引:14
作者
王笑冰
机构
[1]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地理标志保护; 原产地名称; 葡萄酒; 证明商标; 双边贸易协定; 集体商标; 商标保护; 葡萄栽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以欧盟为代表的旧世界采用专门法保护,和以美国作为新世界的主要代表的以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构成当今世界地理标志保护的两种基本模式。大多数国家并未单一采用专门法或商标法模式,而是多种方式并用,但以其中一种为主。不少国家的地理标志立法明显受到域外力量的影响。例如澳大利亚作为新世界国家,其地理标志立法却因与欧盟签订了葡萄酒贸易协定具有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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