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的法理功能与社会功能

被引:35
作者
孙笑侠 [1 ]
吴彦 [2 ]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2]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司法功能; 法理功能; 社会功能; 社会效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司法功能的泛化和滥用导致司法功能紊乱,对司法公正有很大的危害。为了避免司法功能的逻辑无序状态,有必要厘清司法功能的分类。本文认为,司法可区分为法理功能与社会功能,前者是固有的和基本的,后者是延伸的和派生的。司法的法理功能,是司法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本体功能,包括辨是别非、释法补漏、定分止争、维权护益、控权审规、定罪量刑等。司法的社会功能,是司法活动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意义上的功能,包括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经济、引领社会风气以及法治秩序的建构、政治困境的解决等。司法的社会功能和社会效果必须要通过法理功能才能得以实现。
引用
收藏
页码:73 / 88
页数:16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公案的民意、主题与信息对称 [J].
孙笑侠 .
中国法学, 2010, (03) :136-144
[2]   法律职业的定位——日本改造权力结构的实践 [J].
季卫东 .
中国社会科学, 1994, (02) :63-86
[3]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M].(美) 庞德 (Pound;R.) ; 著.商务印书馆.2010,
[4]  
观念史研究.[M].金观涛; 刘青峰; 著.法律出版社.2010,
[5]  
司法能动主义.[M].[美]克里斯托弗·沃尔夫(ChristopherWolfe)著;黄金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6]  
自由宪章.[M].(英)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F.A.Hayek)著;杨玉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7]  
法理学.[M].(美)E.博登海默(EdgarBodenheimer)著;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8]  
法学阶梯.[M].(古罗马)盖尤斯著;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9]  
制度法论.[M].[英]麦考密克(N·MacCormick);[奥地利]魏因贝格尔(O·Weinberger) 原著;周叶谦 译.中国政法大学社.1994,
[10]  
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M].[日]棚濑孝雄 原著;王亚新 译.中国政法大学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