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悬浮到协商:我国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模式转型

被引: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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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付建军 [1 ]
张春满 [2 ]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2]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政治学系
关键词
社会治理创新; 悬浮; 协商治理; 协商创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多元主体是治理的核心内涵,也是对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要求,各主体的组合类型则决定了社会治理创新的绩效与合法性。审视当前我国地方的社会治理创新,其中非政治主体对政治主体的依赖性依然很强,治理体系的民主性和抗风险能力较弱,导致创新本身的合法性水平较低,因此符合等级型-悬浮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是一种悬浮型社会治理创新。从主体组合角度看,悬浮型社会治理创新具有党委政府主位、公众参与缺位和专家主体错位等特征。因此,破解之道在于打破政治主体与非政治主体的非对称格局,可取之道是引入协商民主技术并以协商治理作为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阶段性目标,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从悬浮走向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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