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慑理论与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完善——法经济学的研究进路

被引: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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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健
张靖
机构
[1]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威慑理论; 反垄断罚款; 宽恕政策; 威慑效果;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6.04.011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反垄断罚款制度以威慑为主要目标。在威慑理论指导下,反垄断罚款可以基于获利或损害而设定。为实现有效威慑目标,各国不断革新反垄断罚款制度,普遍提高了反垄断罚款的严厉程度。而宽恕政策的实施则提升了执法机关发现并惩罚违法行为的概率,进一步改进了罚款制度的威慑效果。我国反垄断法仅对罚款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呈现出罚款不够严厉、适用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反垄断罚款的威慑力大打折扣。我国应制定统一的罚款指南,改变罚款的计算方式,明确罚款的计算步骤和裁量因素,同时完善宽恕政策,以显著改善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威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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