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自治立法:域外比较与借鉴

被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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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鹏
机构
[1] 华南师范大学
关键词
城市社区; 社区自治; 立法;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12.03.012
中图分类号
C916 [社会工作、社会管理、社会规划];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长期社区自治中形成了不同的立法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居民主导型、日本的混合型、新加坡的行政主导型和香港地区的服务导向型模式。这些立法对社区自治的诸多领域做出了规范,其规定不尽一致,但呈现出一定的立法规律。当前我国正在进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修改,这些域外立法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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