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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重要范畴:剩余权与经济安全权
被引:17
作者
:
陈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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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陈乃新
机构
:
来源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
1998年
/ 06期
关键词
:
微观经济法;
安全权;
剩余权;
宏观经济法;
经济;
D O I
: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1998.06.004
中图分类号
:
D912.290.1 [];
学科分类号
:
030107 ;
摘要
:
一、剩余权与经济安全权是经济法的特有范畴经济法也可以有类似于私法与公法的划分,即分为微观经济法与宏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的核心是对个人的剩余权安排作出系统规定。如企业法对企业的投资(包括投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者与投劳(包括投入脑力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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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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