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验教学相关概念的界定及其应用

被引:14
作者
王均平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
法学实验教学; 法律职业人才; 实验; 实训; 实习; 实践;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4 []; G642 [教学理论、教学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40102 ;
摘要
自教育部启动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中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以来,高校法学实验教学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其改革仍步履维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无论大学还是法律职业部门,对于法学实验教学的相关概念缺乏统一的认识。为此,有必要对实验、实训、实习、实践等概念的界定及应用作进一步思考。
引用
收藏
页码:69 / 73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6 条
[1]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 [J].
王文华 .
中国大学教学, 2011, (07) :31-34+6
[2]   法学实验项目设置及法学实验室建设 [J].
孙文雪 ;
罗振华 .
滨州学院学报, 2010, 26 (04) :67-70
[3]   关于高职院校实训室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J].
杨广金 .
职业, 2009, (05) :43-44
[4]   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内涵及策略 [J].
吴耀兴 ;
陈政辉 .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8, (12) :123-125
[5]   实践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探索 [J].
李仁玉 ;
张龙 .
当代法学, 2008, (03) :153-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