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新的绿色贸易壁垒抑或WTO环境保护豁免

被引:18
作者
何娟
机构
[1] 悉尼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碳关税; 绿色壁垒; 环境保护豁免; 争端解决机制;
D O 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0.03.006
中图分类号
F742 [国际贸易关系];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6 ; 1202 ; 020202 ; 083305 ; 1204 ;
摘要
有鉴于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和条约制定屡遭挫折这一事实,WTO现行法律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能够成为判断并纠正单边环境立法行使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的有力救济。在判定碳关税是否构成隐形的"绿色壁垒"时,GATT第20条(g)款以及前言部分的规定最有可能成为争端解决机构运用的根本性指标。要获得WTO环境保护条款的豁免,碳关税在设置和实施过程中需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要求。同时,中国出口产品在遭遇发达国家碳关税壁垒时,亦可根据该条款有针对性的质证该措施的立法动机和具体实施环节。归根结底,中国应积极运用WTO法律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保障本国出口产品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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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The Equity of Levelling the Playing Field in the Climate Change Context [J].
O'Brien, Julia .
JOURNAL OF WORLD TRADE, 2009, 43 (05) :109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