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目标与鼓励交易

被引:67
作者
王利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关键词
合同法; 规范功能; 合同立法; 合同自由; 意思表示; 合同无效; 民法; 合同成立; 鼓励交易原则; 当事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 合同法的目标,或称合同法的规范功能,乃是应贯彻于整个合同法中的精神。关于目标问题,两大法系的合同法理论大都认为,这是一个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和利益联系在一起的问题。美国学者罗伯特·考特等指出:“合同法的基本目标是使人们能实现其私人目的。为了实现我们的目的,我们的行动必然有后果。合同法赋予我们的行动以合法的后果。承诺的强制履行由于使人们相互信赖并由此协调他们的行动从而有助于人们达到其私人目标。由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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