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适用的泛化困局与绕行破解——以重构“二维指征下的三元目标叠加”标准为进路

被引:18
作者
于是
机构
[1]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关键词
一般条款; 二维指征; 三元目标叠加;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就实践中纷繁复杂的不正当竞争样态而言,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固化的七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显然难以胜任维护竞争秩序的全部法律适用需求。类型化稀缺与封闭导致了大量规范留白,使得弹性、开放的一般条款具备了特殊的价值空间。但与之俱来的是,其抽象、灵活的特点也恰好迎合了司法权天然膨胀的本性。适用泛化的趋势,导致以"创新"为内核的自由竞争空间陷于被垄断性权益不断侵蚀的窘境。面对高度抽象、难以界定的"公平诚信""商业道德"评判标准,适时搁置纷争,务实绕行,重构以"傍附损害""干扰损害"为先导疑似指征,于"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福祉增进""经营者权益保护"三元目标间往返穿梭作出利益衡量的全新体系化评判标准,或可能成为破解泛化困局,精准适用一般条款规定的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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