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从1995年苏州率先试点至今,已经有众多省、市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可见,推进和实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已经成为当前中央和地方政府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集体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核心,一是破原集体土地权利受限之"笼",二是破原集体土地收益受侵之"困"。因此,如何完备集体土地权利设计,并基于权利设计实施土地利益重新分配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但从各地试点的方案可以看出,明显存在忽视集体土地流转的权利结构设计,进而产生一些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