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城投债作为研究样本,考察债券市场的评级机构和机构投资者对城投债"双重担保"(债券的"名义担保"与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所做反应的异质性。研究发现:有担保的债券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收入的增加均有利于提高债券评级,但对债券信用利差的降低却无显著影响。这种现象的产生,其原因可能在于债券评级市场"发行人付费"的商业模式下,评级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合谋导致了债券的发行评级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债券违约风险,从而机构投资者只能依赖其内部评级体系对此进行纠正。这种现象的存在让中国债券市场上的评级机构普遍面临信任危机,同时也对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形成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