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信用原则二题

被引:117
|
作者
徐国栋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罗马法研究所教授
关键词
客观诚信; 主观诚信; 恶信; 取得时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诚信可分解为客观诚信与主观诚信。客观诚信是一种课加给主体的行为义务 ,该义务具有明显的道德内容 ;主观诚信是主体对其行为符合法律或具有合道德内容的个人确信。二者可以统一于一般诚信。主观诚信与客观诚信的分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 ,通过把规制对象从第一占有人转换到第二占有人而逐渐完成的。我国把诚信局限于客观诚信的理论存在缺陷 ,应吸收先进的研究成果再造。
引用
收藏
页码:74 / 88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11 条
  • [1] 客观诚信与主观诚信的对立统一问题——以罗马法为中心
    徐国栋
    [J]. 中国社会科学, 2001, (06) : 97 - 113+206
  • [2] 论市民法中的市民
    徐国栋
    [J]. 天津社会科学, 1994, (06) : 94 - 100
  • [3] 罗马法教科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意)彼德罗·彭梵得(PietroBonfante)著, 2005
  • [4] 民法总论[M]. 上海人民出版社 , 刘士国主编, 2001
  • [5] 民法基本原则解释[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徐国栋著, 2001
  • [6]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梁慧星[编著], 2000
  • [7] 民法总论[M]. 复旦大学出版社 , 王全弟主编, 1998
  • [8] 法学阶梯[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古罗马)盖尤斯著, 1996
  • [9] 民商法论丛[M]. 法律出版社 , 梁慧星主编, 1994
  • [10] 法律与革命[M].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美)伯尔曼(Berman,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