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乡村治理:变迁、主线及方向

被引: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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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永穆 [1 ,2 ,3 ,4 ,5 ,6 ,7 ]
王丽萍 [2 ,8 ]
祝林林 [2 ]
机构
[1]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2] 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3] 全国马克思列宁主义经济学说史学会
[4] 中国政治经济学学会
[5] 中国《资本论》研究会
[6] 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
[7] 四川省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会
[8] 西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
乡村治理; 发展历程; 变迁主线; 发展方向;
D O I
10.19667/j.cnki.cn23-1070/c.2019.05.001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乡村治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乡村治理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村社合一"阶段"、政社合一"阶段"、乡政村治"阶段"、三治结合"阶段。70年的乡村治理变迁历程表现出四个显著特征:一是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由间接到直接的转变,二是乡村治理的主体——由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三是乡村治理的模式——由"管治"到"三治结合"的转变,四是国家与乡村的治理关系——由"汲取"到"给予"的转变。同时,有五条鲜明主线贯穿整个变迁历程: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以坚持党的领导为统领、以平衡政府与农民的关系为内容、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需要、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旨归。新时代加强乡村治理需要紧扣国家现代化的目标、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治理主体的利益协调机制,从而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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