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与思考

被引:12
作者
宋迎新
钟和曦
机构
[1]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调控与监测处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 浙江省;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国土资源部门;
D O I
10.16724/j.cnki.cn33-1290/p.2018.04.014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正>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是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加快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形式,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是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也是浙江省急需突破的重大实践课题,为此,近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就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开展了调研。一、基本现状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地对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呼声十分强烈,探索积极踊跃,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1.义乌等改革试点地区大胆实践,率先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设计一是通过民主协商方式确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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