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当前,在关于法治与人治问题的讨论中,有的同志提出:"法治"这一概念"不科学",有"片面性",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矛盾;我们既然有法制的提法,也用不着再讲什么法治了,因此主张抛弃"法治"这个概念。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法治"这一概念是不是科学有的同志认为,法治这一概念是历史上剥削阶级提出的,是一个"非阶级或超阶级的观点",因此我们不能用。这种论点是站不住脚的。历史上有过许多名词、概念,剥削阶级总是抹杀、掩盖其阶级性,但不妨碍马克思主义者揭示这些名词、概念的阶级属性,赋予它们以阶级的含义。一个名词、概念有没有阶级性,不能单从字面上看。问题是人们怎样解释它、运用它。比如"民主",从字面上看,没有阶级性,无产阶级可以利用它,其他剥削阶级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