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礼道歉的合理性研究

被引:26
作者
吴小兵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关键词
赔礼道歉; 表达自由; 执行; 适用范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赔礼道歉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其心理基础是良心或自向性的负罪感和他向性的悔恨情感。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并强制执行,有可能和公民的宪法权利(如表达自由)发生冲突,并且违反了文明法律保护人格尊严之一般价值追求,不符合比例原则,更非寻求两全其美手段之正确途径。司法实践中,对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法院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有限制模式和扩张模式之区分。基于赔礼道歉之道德基础与内在属性,当明确其不可替代行为之性质。虽然侵权责任法仍沿袭这一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亦应作限制处理,以减少其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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