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障碍分析

被引:2
作者
苟正金
机构
[1]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关键词
土地储备制度; 土地储备机构; 法理障碍; 法律地位; 冲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由于缺乏全国性有关土地储备的专门性法律规范,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我国新生的社会机构,其性质到目前为止尚无定论。有的地方把它界定为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有的地方把它界定为事业法人,政府通过立法或行政委托将储备土地的相关权利授予该机构。加之,该机构不属于严格的市场主体,作为民事主体其民事行为能力又有限,所以,土地储备制度在法律上的障碍就愈明显。另外,本文还剖析了当前土地储备制度的法律障碍:有限的法律资源以及某些制度与现行法律制度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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