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赃途中抗拒抓捕不构成转化型抢劫

被引:1
作者
马燕燕
机构
[1]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转化型抢劫; 盗窃行为; 暴力行为; 朱思; 被告人; 行为人; 茸北镇; 转化型抢劫罪;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0.06.003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正>【案例要旨】盗窃构成转化型抢劫,行为人的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行为必须是当场实施。在盗窃现场未被发觉,在运赃途中被发觉,为抗拒抓捕而杀人,不能认定转化为抢劫罪。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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