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农地流转及其风险防范

被引: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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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长健
杨莲芳
机构
[1]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农地流转; 三权分置; 风险防范; 确权不确地; 农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D O I
10.13968/j.cnki.1009-9107.2016.04.08
中图分类号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5 ;
摘要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创新,旨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稳定农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除退出和互换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流转仅限于承包地的经营权,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随着流转的全面展开,法律滞后将导致诸如非农化、非粮化与确权不确地、合同违约、农地过度集中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风险。由此应当对农地三权分置政策予以法律规范化的三权分设,健全经营权主体准入制度,建立流入方农业生产经营资质审查制度,配套农地经营权主体经营内容监管制度,构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并对具体法律条文的修改作出立法选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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