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一般条款解读——中国反垄断法第4条释义

被引:2
作者
于连超
机构
[1] 中国计量学院
关键词
反垄断法; 一般条款; 竞争规则; 宏观调控; 市场体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一般条款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基本法律原则。我国《反垄断法》第4条是整个反垄断法的一般条款,指出以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目标,必须制定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同时要完善宏观调控,妥善地处理好竞争政策与宏观调控各政策之间的关系。作为反垄断法的一般条款,它是反垄断立法和执法、司法的最高价值取向和根本指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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