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兼析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监管的关系

被引:314
作者
林坚 [1 ,2 ,3 ,4 ,5 ]
吴宇翔 [1 ]
吴佳雨 [1 ]
刘诗毅 [1 ,3 ]
机构
[1]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与区域规划系
[2] 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
[3] 国土规划与开发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
[4]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城乡规划实施学术委员会
[5] 中国土地学会土地规划分会
关键词
空间规划体系;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自然资源监管;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土地发展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U98 [区域规划、城乡规划];
学科分类号
0814 ; 082803 ; 0833 ;
摘要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成为备受瞩目的问题。研究三者的关系发现:(1)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的初衷是立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是其中的连接点;(2)自然资源监管可以区分为载体使用许可、载体产权许可和产品生产许可3个环节;国土空间首先是自然资源的载体,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应资源载体使用许可,是载体产权许可和产品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3)空间规划服务并作用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现实类型多,但内容、管理逻辑基本相同,产生的冲突是因土地发展权管理权力之争带来的;(4)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表明,以资源保护为出发点的一级土地发展权管理,对属于地方事权的二级土地发展权管理产生了更强的约束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内容也将包括"建还是种"、"种什么"、"建什么"、"建多少"等;(5)未来两级土地发展权的统一归口管理,要求空间规划管理既要管好全域国土空间的重要控制边界,也得管住微观的用地、用海行为,这对空间规划体系的构建和实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6)构建空间规划体系,应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大计、长远大计,承担起基础性、指导性、约束性的功能;结合"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管""用"前提,设想构建"一总四专、五级三类"的新时代空间规划体系,推进"三基一水两条线,两界一区五张网"的保护开发边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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