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私密信息的再厘清——从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关系切入

被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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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可 [1 ,2 ]
孙铭溪 [3 ]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
[3]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
关键词
隐私; 个人信息; 敏感信息; 私密信息; 隐私合理期待;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随着数字社会的来临,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交叠不可避免。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二元化架构,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合理界分二者的内涵、范围并施以相适应的保护方式,仍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法律规定的重合领域,"个人私密信息"是化解该问题的关键。通过"不愿为他人知晓"(主观要件)和"信息的私密性"(客观要件)的解释论建构,既坚持逻辑融贯又保持弹性、既包含核心外延又兼具场景内容的"个人私密信息"概念,不但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的个人敏感信息和一般个人信息相区隔,而且积极回应了产业发展、社会交往和公共利益的多种诉求,必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奠定实践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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