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治理的法律困境和出路

被引:29
作者
操小娟
机构
[1]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合作治理; 法律困境; 法律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合作治理是现代政府改革的一种模式,它具有很多传统公共行政不具有的特点,因而得到迅速发展。但是,由于合作治理改变了传统行政组织之间、行政组织内部、行政组织与公众之间隔离的状况,使传统的法律控制机制不再适用,因而在合作限度、合作规则制定、合作结果的评估、合作责任的分担、合作纠纷的解决方面面临法律的困境,需要法律在合作范围界定、合作规则、责任体系、纠纷解决等方面予以修改和完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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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治体制中的行政法.[M].(美)肯尼思·F.沃伦(KennethF.Warren)著;王丛虎[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  
新公共服务.[M].(美)珍妮特·V.登哈特(JanetV.Denhardt);(美)罗伯特·B.登哈特(RobertB.Denhardt)著;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  
分散化的公共治理.[M].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事业单位改革研究课题组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著];.中信出版社.2004,
[5]  
公共行政的精神.[M].(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H.GeorgeFrederickson)著;张成福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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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隙政府.[M].(美)拉塞尔·M.林登(RussellM.Linden)著;汪大海;吴群芳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