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公司与仓码公司、特发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提货、代理放货纠纷再审案

被引:4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海上货物运输; 无单放货; 提单持有人; 正本提单; 冰箱箱体; 诉讼代理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坚尼地城西宁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施建祥,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朱解、石同文,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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