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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公司与仓码公司、特发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提货、代理放货纠纷再审案
被引:4
作者
:
机构
: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
1997年
/ 01期
关键词
:
海上货物运输;
无单放货;
提单持有人;
正本提单;
冰箱箱体;
诉讼代理人;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摘要
:
再审申请人(原审被上诉人):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坚尼地城西宁街18号。 法定代表人:施建祥,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朱解、石同文,北京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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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2 / 35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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