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的竞争法规制——以个性化定价的概念展开

被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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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雄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竞争法规制; 大数据; 网络平台; 动态效率; 一级价格歧视; 市场支配地位; 消费者福利; 司法辖区; 反垄断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一、"大数据杀熟"的学理概念近年来,关于网络平台"大数据杀熟"的报道越来越多,直观理解"大数据杀熟"是指平台利用用户数据信息对用户进行区分定价,通常表现为对"老客户"设定更高的价格,即所谓"杀熟"。网络平台对不同客户群设定不同的价格,在学理上可以表述为歧视定价(PriceDiscrimination)。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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