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被引:26
作者
沈春耀
机构
[1]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键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备案审查; 法制工作;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2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4 ; 030101 ;
摘要
<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将2018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制度。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监督法的规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应当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审查,对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法规、司法解释有权予以撤销、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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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27 / 332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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