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文主义法学中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

被引:2
作者
金可可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上海
关键词
人文主义法学; 对人权; 对物权; 体系化方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人文主义法学家们关于对人权与对物权的区分,构成了德国法上债权物权区分说的重要渊源之一。本文试图追溯人文主义法学家约翰纳斯·阿佩尔以及胡果·多诺所提出的相关理论,并由此出发,考察人文主义法学方法的特征及其对后世私法体系化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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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世纪意大利法学与德国的继受罗马法.[M].戴东雄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