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规的基本问题

被引: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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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瑞华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激励机制; 合规计划; 尽职调查; 基本问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一、企业合规的基本理论问题(一)企业合规的基本概念企业合规(compliance),从字面上看就是合乎法律规定的意思。这里的法律规定大体上不外乎四大类:第一,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所有具有法律渊源资格的规范文件都是需要遵守的对象。第二,商业惯例,既包括成文规范,如各行业协会颁布的行为准则等,也包括不成文的商业习惯和伦理。第三,公司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自定的规章制度同样会成为企业受到制裁的理由。第四,国际组织条约,如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也设置了合规管理和制裁体系。世界银行可以通过附解除条件的制裁,为企业设置若干年考验期,要求其重建合规计划。当然,这些只是基于"合规"字面意义的解读,企业合规是围绕着合规风险而展开的,因此一定要深入合规风险的层面加以理解。所谓企业合规,是企业为有效防范、识别、应对可能发生的合规风险所建立的一整套公司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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