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易的法律范畴界定与实现路径

被引:55
作者
梅夏英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数据交易; 服务合同; 法律范畴; 产权界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数据交易是目前在法律上亟需明晰的问题。现有的以数据商品化为前提的数据交易中心(所)模式,在实践中运行疲软、缺乏效率,这源于目前理论界对数据交易属性和范畴的判断存在一定的偏差,故有必要在理论上对数据交易进行科学的范畴界定。数据交易是一种隶属于网络数据访问和流动体系的数字技术现象,应当归入派生于网络技术体系的新理论范畴,且目前尚无现成的交易制度和规则与之相对应。数据交易在法律上应被作为服务类合同观待,在此基础上对应大数据生长的客观技术环境和价值释放方式,确立数据交易在动态网络生态体系中的地位。在数据服务范畴下理解数据交易,应从信息服务的附属性或劳务性,以及数据服务的控制性、流动性和结合匹配性角度来予以观察,以消弥数据“服务”和数据“交易”之间的观念冲突。数据交易依赖于互联网基础系统,故数据的要素化是数据交易和流动的基础条件,数据交易亦应通过特定的平台中介以撮合方式来进行,从根本上说,数据交易平台从事的数据交易只是通常网络数据分享的一种特殊形式。
引用
收藏
页码:13 / 27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19 条
[1]   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信息分类保护 [J].
剌森 .
经贸法律评论, 2022, (05) :40-56
[2]   个人信息保护中数据泄露通知制度的规范逻辑及其证成 [J].
方禹 .
经贸法律评论, 2022, (05) :91-107
[3]   数据要素市场形成论——一种数据要素治理的机制框架 [J].
高富平 ;
冉高苒 .
上海经济研究, 2022, (09) :70-86
[4]   数据要素市场治理法治化:主体、权属与路径 [J].
宋方青 ;
邱子键 .
上海经济研究, 2022, (04) :13-22
[5]   从信息互联到价值互联:元宇宙中知识经济的模式变革与治理重构 [J].
梅夏英 ;
曹建峰 .
图书与情报, 2021, (06) :69-74
[6]   互联网的开放与封闭及其法律回应 [J].
胡凌 .
交大法学, 2022, (02) :7-16
[9]   数字经济中的两种财产权 从要素到架构 [J].
胡凌 .
中外法学, 2021, 33 (06) :1581-1598
[10]   欧洲法视角下的数据相关滥用行为 [J].
托马斯韦克 ;
菲利普莱因霍尔德 ;
王子妍 ;
何永金 .
经贸法律评论, 2021, (05) :13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