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无人领会的语言——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评析

被引:27
作者
胡学军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医疗侵权诉讼; 举证责任; 证明责任;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11.03.018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我国通说对《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医疗侵权诉讼案件举证责任的规定存在重大误解。医疗侵权诉讼的证明责任只能由患方承担,对此类案件证明的困境应参照西方国家通过使证明责任负担与提供证据责任负担分离的机制及特定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与特定证明标准相挂钩的机制来加以化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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