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方法的“器”与治国理政的“道”

被引:8
作者
孙笑侠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适用; 规范分析; 行政; 思维方法; 治国理政; 领导人; 法治方式; 公务员; 服务人员; 司法裁判; 职业法律人; 法治思维; 规则思维; 法律思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一、法律人的"小技"与大道法律思维和法治方法,在某些行外人士看来,只不过是一种雕虫小技。记得若干年前,中央政法委机关某领导给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年会的全体代表讲话,就说道:你们搞法律的人,不能只懂"小技",应当多学点"大道"。当时与会代表惊异得面面相觑。有朋友半开玩笑说,即便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真都是"小技",恐怕也不能把宪法学说成是"小技"。事实上对于这些外行领导而言,法律人不懂"大道"就是指不懂维稳与和谐的"大道",就是不懂"顾全大局"和"社会效果"的"大道",就是不懂"三个至上"的"大道"。再说透彻点就是不懂法律与政治关系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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