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被引:10
作者
宋琳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 反垄断; 垄断行为; 司法规制;
D O I
10.16152/j.cnki.xdxbsk.2017-03-009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是反垄断研究中的新命题。通过对15份互联网垄断行为案件司法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发现目前我国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主要存在四大困境:互联网反垄断法律体系不健全、法院缺乏案件审判经验、原被告法律地位不对等以及互联网技术性问题难以应对。化解困境应完善互联网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弥补法律漏洞;强化审判组织建设,逐步提升司法审判队伍的专业素养;构建公平合理的举证责任制度,矫正诉辩格局的失衡;采用综合行为认定标准,化解技术性审判障碍。此外,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还需注意把握规制力度,防止司法能动过度,平衡司法规制与政策性保护以促进产业发展,结合豁免制度的适用以激励行业创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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