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负债应偿到破产免责:破产债务清偿责任衍进的中国法律史叙事

被引:25
作者
蔡晓荣
机构
[1] 福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负债应偿; 破产免责; 破产立法; 中国法律史;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3.06.002
中图分类号
D929 [中国法制史]; D922.291.92 [破产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2 ; 030107 ;
摘要
中国固有法对于债务清偿不能之法律调整,主要有以下二端:其一,以刑逼债,或对债务人科以刑事责任;其二,由债务人成年家属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逊清之季,受华洋破产债务诉讼之促动,遂有《大清破产律》之制订。该律一度确立了破产免责原则,但旋被废止。民初大理院涉及破产之判决例和解释例,虽部分继受《大清破产律》之精神,但仍秉承中国传统之债务清偿习惯,固守破产不免责主义。迨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35年之《破产法》,最终在法律文本层面再次确立了破产免责原则。回溯中国法律史上破产债务清偿责任衍进之脉络,可以发现,固有法中负债应偿的债务清偿理念,与域外继受而来的破产免责制度,在近代中国一直处于一种胶合对峙状态。
引用
收藏
页码:93 / 107+176 +176
页数:16
相关论文
共 31 条
[1]   近代中国的破产法制及其命运 [J].
陈夏红 .
政法论坛, 2010, 28 (02) :57-68
[3]   从商人对《破产律》的批评看清末的社会法律环境 [J].
王雪梅 .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 (02) :120-126
[4]   近代中国破产立法探析 [J].
姚秀兰 .
现代法学, 2003, (05) :151-154
[5]   民国时期移植外国商事立法论略 [J].
李秀清 .
法学论坛, 2002, (02) :13-19
[6]   关于中国近代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几个问题 [J].
丁长清 .
南开经济研究, 1985, (03) :42-47
[7]  
民刑事裁判大全[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卢静仪, 2007
[8]  
比较民法[M]. 中国方正出版社 , 李祖荫, 2006
[9]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M]. 上海书店出版社 , (美) 马士 (Morse, 2006
[10]  
历代判例判牍[M].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杨一凡,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