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上的批示

被引:21
作者
秦小建
陈明辉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批示; 依法行政; 公文; 科层制;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3.10.005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作为当下党政干部意志表达最主要方式的批示,承载了权力意志表达形式规范化之诉求。从行政法角度分析,批示是上级对下级公文的书面回复,是党政机关的一种公文形式,它具有记录行政决策过程、作为行政问责依据、规范行政自由裁量、协调行政内部分工、实现权利救济等功能。批示虽有效弥补了科层制的僵化倾向,但若得不到有效规制,最终将冲破科层制约束,走向随人而定的无序。因此,应将其纳入《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类型,并构建相关制度规范批示及其实际运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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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