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及其结构效应

被引:5
作者
赵冀韬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
法律行为; 源起; 意思表示; 法律行为的类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法律行为制度的源起自罗马法始至德国民法典确立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意思表示理论是法律行为制度衍生的理论基石,意思表示理论的细化是德国民法区分不同类型法律行为的理论基础。法律行为制度的结构效应有二:一是在民法整体结构上形成“人-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模式;二是法律行为制度在不同的领域应有不同的类型,如物权行为、债权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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