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效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和地租理论 ,分析天然水资源的资产性质 ,揭示水资源价值的内涵 ,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水资源是国家所有的资源资产 ,对水资源资产的保卫和保护等劳动构成了水资源的价值 ,水资源本身的价值实质是水资源资产产权即“水权”的价值 ,“水权”的价值应该以“地租”的形式实现 ,它不受是否凝结着一般无差别人类劳动的限制 ,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具体体现。据此提出了水资源价值测算方法并对河北省资源水价进行了测算。同时认为 ,工业城镇水资源价值比农业灌溉高的原因不是用户不同 ,而是质量或社会成本高 ,如保证率高、水质好、超采地下水、挤占农业用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