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类司法解释的走向

被引:8
作者
刘风景
温子涛
机构
[1] 南开大学
关键词
司法解释; 指导性案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4.03.026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正>批复类司法解释的界定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于有权解释和正式解释,历来被法学理论界认为是法律解释中最重要与最经常的法律解释方法。①其目的是更好地理解制定法的意图,界定适用法律的范围,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弥补法律的空隙,便于司法的统一适用。②2007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规定司法解释具体分为4种形式,即解释、批复、规定、决定。批复类司法解释指的是最高法院对于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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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中国司法原理.[M].谭世贵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  
法学导论.[M].卓泽渊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
[3]   司法立法模式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的意义 [J].
李泽 .
求索 , 2011, (12) :14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