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数字信任维系的个人信息保护路径

被引:16
作者
谢尧雯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数字信任维系; 基于风险的规制; 基于场景的规制;
D O I
10.16235/j.cnki.33-1005/c.2021.04.008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3 ;
摘要
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设置的理念基础,具有区域差别性与回应信息技术发展的动态变化性双重特征。欧盟基本权利路径与美国市场化路径的发展,存在深厚的区域历史与政治背景,但两条路径都与当下信息技术发展不相匹配。信息技术发展已经实现了公私分立向公私融合的信息场景转换,在"公私融合—信息分享"中发展数字信任维系路径,更符合当代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主导的数字经济发展特征。数字信任具有计算性信任与组织信任双重特征,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体系有必要削弱"通知—同意"的制度功能,并建立基于风险的数据保护规则与基于场景的商业模式行为规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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