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民族国家是一个法律共同体

被引:44
作者
许章润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族国家; 法律共同体; 历史-文化归属的法权形式; 法典; 立法者;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主权概念构成了现代民族国家的核心内容,最为典型地表达了这一政治共同体的法理属性,而主权及其组织形态必须具有自己普遍主义的法律形式,不仅说明了民族国家是特定共同体的历史-文化归属的法权满足形式,而且表明了一切法权安排实际上不过是表现为当下存在的历史存在。立法者及其法典存乎其间,因应时势,整合民族国家,不外乎求将整个国族编织而成法律共同体,蔚为关于身份建构、地缘政治、民族认同及其文化单元的普遍主义的法律结构。在此语境下,近代中国的百年奋斗旨在"救国、建国",即将传统帝制中国拨转为现代民族国家,决定了现代中国必定是一个法律共同体,表现为关于中国与中国人的身份建构、地缘政治、民族认同和文化单元的抽象一体性法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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