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帝国的特性:以诏令为中心

被引:4
作者
万明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关键词
明史; 明文化; 历史地位; 研究范式;
D O I
10.19862/j.cnki.xsyk.2010.06.018
中图分类号
K248 [明(1368~1663年)];
学科分类号
0602 ;
摘要
陈支平认为,中国的明代时期是整个地球上"区域史"走向"世界史"的关键时期,以欧洲为核心的殖民主义势力进行着前所未有的"世界史"的扩张,而东方的中国同样显现出某种走向"世界史"的趋势,这种趋势是我们认识明代历史地位的最主要标志。赵轶峰认为,明史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特定时期,明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只能存在于中国历史研究的理论、方法的总体系中,所以,明史研究仅从明史内部来着眼是不够的,还需要从基本预设、思考向度、问题设计、理论性话语等具有普遍共性的观念角度来推进。商传认为,明文化始于永乐年间而成于仁、宣时期,前期的主体文化是官文化,中后期则是民间文化成为主体;虽然晚明的社会转型也促使了文化转型,但明文化并没有完成从传统向近代化的蜕变。万明则通过对明代诏令这一重要法律形式进行考察后认为,明代是古代律令体系发生重大演变的时期,诏令作为明代基本法律形式凸显了其特殊地位,并由此生成了中国法制史上法律形式的重大演变,影响所及,不仅与明朝相始终,而且直至中国帝制消亡。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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