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人的法律人格与权利能力

被引:65
作者
尹 田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邮编:100871。
关键词
自然人; 法律人格; 权利能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与权利主体、权利能力、人格利益等概念不同,自然人的法律人格在形式上是法律逻辑结构的必然产物,在实质上是法律对人的基本看法的表达。近代民法对自然人平等自由人格的确认,表现了对人类尊严的尊重,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大进步。因此,在借鉴《德国民法典》立法体系编撰我国民法典时,应当克服其轻视“人法”的缺隐,明确规定自然人法律人格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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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M].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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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总论.[M].(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Medicus)著;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
[3]  
民法总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4]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M].朱慈蕴著;.法律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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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M].梁慧星著;.法律出版社.1996,
[6]  
人格权法新论.[M].王利明 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