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理解与适用

被引: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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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志刚 [1 ]
刘品新 [2 ]
幸生 [1 ]
周颂东 [3 ]
赵宪伟 [3 ]
朱梦妮 [4 ]
唐超琰 [2 ]
机构
[1]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3]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技术管理处
[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关键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 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 鉴定意见; 公益诉讼; 专门性; 鉴定人; 刑事案件; 检察技术信息;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2018年4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外公布。这是我国关于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的第一部专门性司法解释,对推进检察工作专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规定》,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规定》制定的背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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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相关规定[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 2012
  • [2]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义[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江伟,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