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的经济学分析

被引:4
作者
王海波 [1 ]
胡智 [2 ]
机构
[1] 陕西省教育厅
[2]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食品安全法; 成本收益关系; 开放经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文章对我国《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做了经济学的解释。认为《食品安全法》在中国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经济增长方式需要由粗放向集约式转变的反映;是消费方式需要发生转变的客观需求。作者从成本收益理论和开放经济理论两方面进行了经济学分析。虽然从短期利益而言,造成企业的生产、销售成本提高;但从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而言,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是增加的。《食品安全法》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实行开放经济的一个重要体现。对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召回制度的规范是我国开放经济,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有效发展的重要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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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中国食品安全:在三个层面上被高度关注. 李彦. 上海证券报 . 2007
[2]   对我国食品召回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写在食品安全法通过之前 [J].
蔡德林 .
行政与法, 2008, (11) :34-36
[3]  
西方经济学[M]. 高等教育出版社 , 厉以宁主编,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