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Top-down方法研究——以TCL案为例

被引:22
作者
郭禾
吕凌锐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许可费率; Top-down方法; 事前联合谈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Top-down方法首先要求评估特定标准中所有必要专利的整体价值,即整体费率,再根据专利持有人所占份额确定许可费。由于专利实施者为标准所支付的使用费总额是一定的,Top-down方法可以避免费率堆叠、遏制私掠行为。在根据TCL案总结适用top-down方法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本文指出运用该方法的难点之一在于确定整体费率(Aggregate Royalty)的证据信息不足。在总结现有确定整体费率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事前联合谈判方式可能是确定整体费率的合法有效途径,从而为适用Top-down方法提出建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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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When a Stranger Calls:Standards Outsiders and Unencumbered Patents .2 Contreras,Jorge L. J. Competition L&Econ . 2016
[2]  
美国专利法 .2 . 1952